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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夫人落水失心疯了,等你恢复理智,本侯再来看你。”

他牵着沈望的手,毫不犹豫推门离去,只留下我怔在原地。

林霜月紧随其后,临走之前,轻飘飘地在我耳边说:

“放弃吧,宋锦书,你如何能追平我在他心中失而复得的位置?你的女儿,如何能取代这侯府唯一的长子?”

“侯爷心里的人,始终都是我。”

他们一家三口站在一起,嘘寒问暖,显得我犹如一个局外人。

而我的心却像是突然安静了下来,其他的念头纷纷消失,只剩下一种。

与此同时,流言比风更快,在京城里传开了。

人人都说,侯府的夫人善妒泼辣,容不下一个外室,容不下一个庶子。

可怜那庶长子十年未见生母,还要被我这恶毒的继母当堂掌掴。

那一日,林霜月进门了。侯府里红绸高揭,锣鼓喧天,像极了迎娶我时的场景。

沈遇安说不会与她过夜,可那一晚终究没有出来。

翌日,他来见我,心虚似的向我解释:

“昨夜我喝醉了,只是在那里歇了一晚,并未行周公之礼,你莫要多想。”

我冷漠地别回头去,不想理会他。

可沈遇安却对我提起了姝儿的婚事。

“昨日宴席,我已为姝儿说了门亲事,是程老将军的嫡次子,待她及笄以后嫁过去,父母之命,早些定下来也是好事。”

程钰是宁安侯府麾下多年的将军之子,已升任副将,算得上年轻有为。

可他比玉姝大了七岁,已经有了两个通房。

这短暂的一生,我已经无法圆满,却不想让我的女儿也过这样的人生。

我摇了摇头,“我不想让姝儿在本该肆意成长的年纪早早成婚,还要为男人生儿育女。”

“更何况,她日后的夫君,必须是清清白白,没有碰过别的女子。”

沈遇安神情僵住,震惊地看着我。

他脸色惨白,“锦书,你什么意思……”

我平静地说:“就当如世人所说,我是个心胸狭隘的女子,见不惯你与别人浓情蜜意,所以,我们和离吧。”

看着我递过来已经写好的和离书,沈遇安不可置信。

“就因为我接了望儿的生母在别院住,你便要与我和离?”

我不想与他纠缠,淡淡答“是。”

沈遇安手掌握得指节作响。

“锦书,你可知,按照我朝律令,女子提出和离者要受滚钉板之刑,你想与我和离?这辈子都不可能!”

他说罢,就红着眼撕毁了和离书,摔门而出。

我慢慢捡起碎了一地的和离书,却见姝儿不知何时,哭着从角落里跑出来。

我柔声问她:

“姝儿,娘亲不想待在这里了,你愿意跟着娘亲走吗?”

她泪眼朦胧地点点头,“我愿意。可是,爹爹说为我去谈了亲事,若我不嫁,就是丢了侯府的颜面。”

我摸着女儿不停颤抖的手。

“你的婚事,任何人也不能勉强你,你的想法才是最重要的,你爹不行,我也不行。”

“谁都不可以。”

作为将门之女,未出阁时,我也曾是不服管教的性子,甚至女扮男装混入过军营,当了一年兵痞子。

而嫁与沈遇安这十年,我为了他对镜理云鬓,洗手作羹汤,只是因为我爱他,并不代表我拿不起长缨了。

他不知道,就在他带回妾室那一日,我已经下定了决心。

翌日,天刚亮,我就卸去钗环首饰,放下了象征为人妇的盘发,只戴了一支出嫁前喜欢的碧玉簪。

淡妆素裹,孤身一人走向了京兆府。

京兆尹原本听闻我的身份,恭敬地出来迎我,却在听到我的来意后,神色大变。

“我来求一纸和离书,大人,所付出的代价我已知悉。”

京兆尹愣住了,低头对小厮耳语了几句,那小厮立刻快步跑了出去。

应该是去找沈遇安了。

他叹了口气,仍在劝我。

“沈夫人,钉床之刑连七尺男儿都未必受的住,你这又是何必呢?”

我摇了摇头,“我不叫沈夫人,从今往后你们有必要记住我的名字,我叫宋锦书。”

外面看热闹的百姓越来越多。

“若非有重大冤情,怎么会有人来滚钉板啊?还是个贵妇人!”

“早就听说,侯府夫人在出嫁前就不安于室,竟还曾混入过军营中,与男人同吃同住,实在***。”

“是啊,听说她当了后娘还虐待人家长子,她这是来做做样子罢了,不过是些内宅争宠手段。”

拗不过我执意,京兆尹只好挥挥手,命人抬上一张两尺长的钉床。

上面有九九八十一根铁钉,锋利无比,要在身上扎出八十一个窟窿。

我毫不犹豫躺了上去,闭上了眼睛。

伴随着周围的惊呼,无数铁钉刺破肌肤,鲜血汩汩溢出,染红了我的素衣。

脑海中唯一的念头更甚。

我与他生生世世,不复有情也。

巨大的痛楚将我淹没,即将晕厥过去时,门外,一个熟悉的身影急匆匆赶了过来。

我艰难地爬起身,浑身是血,虚弱地对京兆尹说:

“现在可以给我和离书了吧?”

京兆尹早已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,方才轻视我的人群也不再出声。

耳边万籁俱寂。

他慌忙点头,取出一份和离书,在上面提笔写上我和沈遇安的名字,加盖官印。

“可以了,自然可以。沈夫人……不,宋姑娘,这是官府的印,具有合法效益。”

随后,他恭恭敬敬地递给我,我咬牙接过。

“多谢大人……”

不远处,那熟悉的身影已然疾驰下马,冲开人群,焦急地上前,搀扶住我摇摇欲坠的身形。

“妹妹,抱歉,我来迟了。”

我已知今日变故,为防止自己撑不住,提前通知了娘家哥哥赶过来。

兄长宋云逸原本在北关戍边多年,前几日终于归来。

多年边塞苦寒,我已快认不出他的样子。

他心疼地揽住我,喂给我一颗止血固气的丹药,将我打横抱起。

“不怕,哥带你回家。”

彼时,沈遇安终于姗姗来迟,在看到血泊中遍体鳞伤的我时,彻底怔住。

我看到他骤然红了眼眶。

“锦书……”

宋云逸只是冷漠地睨了他一眼,强忍怒意,没有发作,径直抱着我从他身边走过。

却被沈遇安拦在了面前。

他来的匆忙,连衣扣都不曾系好,只着薄薄里衣的胸廓因急切起伏不已。

“宋将军,你要带我夫人去哪儿?你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吗?”

而宋云逸只是冷笑道:

“她是我宋云逸的妹妹,我带她回宋家,天经地义,而今和离书已下,你又算个什么东西?”

“不,锦书是我的妻子,我从未承认和离……”

身后的沈遇安还在惊惶地嘶吼着,死死拽住了哥哥的腿。

没想到,被宋云逸抬起一脚当胸一踹,狠狠踢开。

他当即吐出一口鲜血来,只能眼睁睁看着我被带走。

时隔多年,我再次回到出阁前的卧房。

这里被打扫得一干二净,陈设连一丝变化也不曾有,下人们说,是父亲的安排。

见到我的模样,父亲气得急火攻心,声称再次见面必然打断沈遇安的腿。

兄长给我带来了他在边关时用的最好的金疮药,又请了京中最好的郎中替我悉心医治。

玉姝这几日小住在我闺中密友家,而今也被我接了过来,改姓宋。

巧的是,沈老夫人从前不肯让她一女儿家的名字上侯府族谱,只允许沈望上族谱,所以改名一事十分顺利。

养伤期间,兄长时常带着姝儿出门,买来许多新奇的玩意,回来哄我开心。

“锦锦,你还记得你少时,旁的女子都在闺中琴棋书画,偏你非要舞刀弄枪。”

“那时候京中的花朝宴上,旁人都在讨论,如何成为将军夫人?她们都说,要在他还是个小兵时嫁给他。”

“可你当即站出来反驳,不对,应该在他还是个小兵之时杀了他,这样就可以做女将军了。”

“这么多年的事,兄长还记得,咳咳咳……”

我忍俊不禁,牵动了伤口疼痛,不禁咳嗽起来。

他连忙替我掖好被子,自责了一番,叹息道:

“你自小就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,敢爱敢恨,如今做此决绝之举,我甚至都不觉得奇怪。”

我只觉恍然如梦。

天不怕地不怕的宋锦书,已经多少年未曾见过?

可只有我知道,自成婚以来,我的心早已是一片荒芜。

人人都道沈小侯爷年轻有为,我须得恪守本分,不能丢了他的颜面。于是重新学习女红,执掌中馈,侍候婆母,半分也不敢行差踏错。

曾经我以为嫁给谁不是嫁,同样要失了自由,困囿内宅,倒不如选个顺眼些的。

可当琴瑟和鸣、那些恩爱的假面被撕破,方知败絮其中。

我大病一场,高烧连续了三日,伤口初初愈合的那一天,沈遇安来了。

他登门求见,遭到拒绝后,便在大门外长跪不起。

他声声嘶哑,只祈求着同一句话:

“求岳父大人开恩……我来接我妻子回家。”

无人理会,府卫亦不敢强行将他扭送走,只得任由其跪在门前。

天上下起了瓢泼大雨,沈遇安身形挺立,直挺挺地跪在雨里,长达两个时辰。

终于,我爹忍无可忍,将他唤进院门。

我在屋内喝着药,静静听着外面的动静。

“我女儿已经被你伤至骨髓,你还有何颜面来这里?”

沈遇安惶极,硬着头皮跪在父亲面前。

“岳父大人,我不求弥补一万,只求报得万一,锦书是我的妻子,理应回侯府好好安养。”

可父亲只是不屑一顾。

“这侯府算哪门子福祉宝地,能比我将军府更气派?更何况,沈小侯爷何曾把她当过妻子对待?”

父亲语气冷硬,不容置喙。

“既然我女儿与你和离,你不同意,硬生生让她受了这钉床之刑,你想见她,便先吃一顿家法再说。”

见沈遇安默认不作声,我爹拍了拍手。

“来人呐,上家法。”

“吃完这一顿家法,你便再也不是我宋家的女婿,哪来的,就滚回哪儿去!”

几个家丁搬着长凳和四寸长的木板过来,一下一下打在沈遇安身上。

一向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他何曾受过这等苦楚,很快便痛呼不已,身后血肉模糊。

这厢,我从屋内扶着门框,慢吞吞走了出来。

“沈遇安。”

“你我夫妻已恩断义绝,你想见我,想说什么,就此说尽了吧。”

沈遇安颤巍巍站起身,他踉踉跄跄地走到我面前。

“锦书,我知道,你是介怀我和月娘的过往。可我万万没想到你如此狠绝。”

“我不想对不起你,两害相较取其轻,就只能对不起她了。”

他决定为我遣散妾室,将林霜月安置回田宅,告诉我一切都会像从前一样,求我回去。

“若不是你,我终身不再娶。”

我忽然笑了,定定地看着他。

从前?他以为,还能回到从前吗?

直到现在,从沈遇安的眼神里我仍能看到,他是喜欢我的,毋庸置疑。

可这种眼神和他看林霜月是一样的。

他的爱并不完整。

他的人,他的心都分了一部分给他的月娘,自然不配得到我完整的爱。

甚至于对待子女,他都不是一个一视同仁的好父亲。

我无比平静地对答:

“你贵为侯爷,天下有大把女子可以对你趋之若鹜,只是我再也不会回到你身边了。”

他目露哀怨,“锦书,你当真如此狠心,竟要与我见面不识?”

我举起手臂上触目惊心的钉伤,还未愈合的伤口,刺痛了彼此的眼睛。

“沈遇安,这些痛苦我不会忘记,这些伤疤也永远不会恢复如初。”

“我宁可用你受鞭笞百倍的痛苦,也要换来一封和离书,你觉得,我会不会见面不识?”

我没有再理会他,而是转身回屋,任由哥哥和府卫将其扭送了出去。

从前我只觉得真心最要紧,现在我才知道,真心是最不要紧的。

唯有能握在手里的是最重要的。

在这个男子为既得利益者的年代,唯一求存的方式,不是默默奉献,而是只求荣华权位,不图一丝真情。

我从小就跟别的姑娘不一样。

我不喜欢吟诗弄赋,亦不喜欢女红。

我天生根骨奇佳,喜欢蹦蹦跳跳舞刀动枪,还托兄长给我找过一个武学师父,是名扬河西的祝老先生。

祝老先生原本隐居于市,待到江湖生变,天下有乱时才出来匡扶苍生。

只是年岁渐长,他便想将一身武艺传给一个接班人。

我的天资实在是出色,跟着祝先生学了几年下来,就已经将他的兵法武功学的精透了。

我师父也十分骄傲,时常感叹我身为女子,实在可惜,我应该去见一见真正的沙场,广袤的天地才应该是我的去处。

那年,为了逃避父亲给我定下的婚事,我曾经偷偷女扮男装进军营里,乔装当了一年的士兵,和将士们同吃同住,巧妙应对,未曾被发现。

在战场上,我计谋过人,屡建奇功,本要升为副将,可被有心人发现了是女儿身,将我举报,一时轰动了整个京城。

原本我女扮男装违抗律令,是欺君之罪,但皇帝感念我立功,于是功过相抵,要父亲为我好好择一门亲事。

这才选择嫁给了沈遇安。

若非事急从权,我早已醉卧沙场,驰骋在疆场之上。

恰好宫中的九公主也喜好此道,得知我痊愈后,她急急忙忙召我进了宫。

于是,我束发进宫,当了九公主的武学师父。

九公主一直听闻过我女扮男装的事迹,十分羡慕我。

“锦书姐姐……不,宋师父,我终于见到你了,你以后教我武功好不好?”

我望着公主那张惊为天人的美貌,惊讶于她眉宇间的英气,不像是娇生惯养的公主。

看出我的疑惑,九公主笑道:

“我不想未来落得个只能去和亲远嫁的命运,即使是报答生我养我的国家,我亦想通过自己的双手。”

我心生敬服。

“公主好志气,臣一定竭力为你实现愿景。”

晨光初照,九公主早早便起来温好书,随我来到了练武场。

她身着一袭素色的练功服,衣摆随风轻轻摆动,长发束于脑后,清丽脱俗。

练了几个月,她的拳脚带起阵阵风声,每一次击打都准确无误,仿佛身体已经和周围的自然融为一体。

九公主额间汗水滴落,阳光落在她的身上,犹如披染金光,冲我灿烂地笑。

“师父,你看我进步了吗?”

春夏秋冬,四时花开,她都不在意,而是一心跟我在练武场练功。

公主天资聪颖,学什么都一点即通,甚至文韬武略上要高于平庸的太子。

因此备受皇帝宠爱,不惜为她遍寻天下名师,悉心教导。

相熟渐深,她偷偷告诉我,自己的志向是匡扶天下,海晏河清。

由于教导公主有方,我被封为了五品内宫女官,可参与上朝,甚至能与那些官员相谈甚欢。

这在从前,是我想都不敢想的。

那个离开已久的侯府,沈遇安并没有按照他的壮志,遣散妾室,为了我守身守心。

而是抬了林霜月为继室。

我听闻这个消息时,只是淡淡一笑。

感情对于他而言,只有符合当下的利益,才是最重要的。

既然挽留我不成,便理所当然让另一个女子承继,今日我去,明***续之。

什么情爱誓言,都不过是男人达成目的的手段而已。

这几年,我过得很好。

在九公主的举荐下,我以军师之名参与了葱山道行军战役,还在主帅负伤时领兵出征,立了战功。

圣上特别册封我为飞凤将军,也是本朝有史以来第一位女将军。

在这个出嫁从夫,夫死从子的年代,身为一个已经出嫁过的女子,我的独树一帜震惊了整个朝野。

那些部下们从一开始不服我,到最后对我心悦诚服,忠心耿耿。

再无人敢置喙我惯会造作弄巧,只会些内宅阴损手段。

而是交口称赞。

他们只会说,宋家满门忠臣良将,骁勇善战,连宋家嫡女亦是不遑多让,巾帼不让须眉。

再次进京,是我凯旋的那一日。

陛下问我想要什么奖赏,我拒绝了策勋十二转,用全部军功换取陛下修改历代延续下来的律令。

从此大瑾朝女子,不必受滚钉板之刑,亦能主动提出和离。

我披着赭红色战袍,带着御赐金银珠宝回府,风光无限。

虽脸颊和脖颈上,都多了几道深浅不一的疤痕,可那是我的勋章。

这边庆祝凯旋,朱雀街的另一边,却和沈府的出殡队伍撞上。

冤家路窄?我微微眯起眼眸,勒住了汗血马的缰绳。

“棺中是何人?”

属下三步并作两步去前面探明,回来禀报我:

“启禀将军,是沈小侯爷的夫人林氏。”

我讶异地挑眉,没想到多年不见的故人,竟然丢了性命?

沈遇安一身素衣,正在为他的妻子出殡。

可在抬眸看见我时,他的神情没有一丝哀伤。

“锦书,我们又见面了。”

原来,林霜月早已染了花柳病,此番是讳疾忌医,不治身亡。

她在庄子里住的那十年,之所以十指不沾阳春水,依然保持着肤白貌美,是做了多年的皮肉生意,徜徉在数个金主之间。

这才酿成苦果。

沈遇安抱着林霜月的牌位,丢在一旁,红着眼牵住我的马绳,求我回来。

“如今我才真真切切意识到,自己委实错得彻底。”

“唯有你才是真心待我,锦书,我寤寐思服,想你和我的女儿,你们才是我真正的家人。”

我笑了,发自内心的嘲笑,并不曾下马,而是低低俯视着他。

“沈小侯爷真是贵人多忘事,忘了今夕是何年,姝儿连沈家族谱都不曾入过,何谈你的女儿?”

我指着地上被他丢弃的牌位。

“你真正的家人,是沈望那个好儿子才对啊,沈侯爷在亡妻的丧仪上对别的女子大谈情深……就不怕她变成厉鬼,向你索命?”

我身后的将士们纷纷忍俊不禁。

更有人起哄道:

“小侯爷当年宠妾灭妻,可是名扬京师啊,如今怎么还嫌弃起这扶正的小妾来了?莫不是那花柳病,是你传给她的吧?

沈遇安额间青筋暴起,张了张口,终究无言。

红事遇白事,逝者为大,我还是命属下们给他们让了路。

当他男子的自尊心被当众打碎,我清晰地看到,他眼底的眷恋顷刻间化为了汹涌的恨意。

如此善变的男人,何其可笑。

更有甚者,在遭我拒绝之后,沈遇安竟在京中散布起了流言。

说我倚靠的是爬上了皇帝的龙床,才得此殊荣,并非实至名归。

我派人查到这些时,微不可察的叹了口气。

沈遇安真是丝毫都不曾改变,被照顾得太好,一直捧在高位的他,经受不住一而再再而三的拒绝。

我回京以来,京中晴空朗星,杨柳依依。

九公主已经出师,时常来与我一同下棋,谈史论今。

她捧起脸庞,指尖落下一颗黑子,轻笑道:

“师父,你听说了吗?你从前那个继子……昨夜被赌坊打出来了,还打着你的旗号,非要见你呢。”

我后来才知道,沈遇安因为儿子沈望沉迷赌博,为了给他还债,掏空了所有俸禄,终究是狠心不再替他偿还。

那一日,沈望破天荒跪在我的将军府前,将头磕出了血。

一向对我厌恶如他,不惜装模作样多年,可见是走投无路了。

“将军,此人到处宣扬是飞凤将军的亲子,那些赌坊才肯赊账给他,他竟还恬不知耻找上门来了。”

我挥了挥手,示意侍卫下去,出门看他。

多年不见,沈望已生得黝黑粗壮,肥头大耳。

他少时聪颖伶俐,可出口成诗,却不服我的管教,如今已泯然众人矣。

见我出来,他膝盖又向前挪动几寸,涕泪横流。

“母亲!母亲救我,我是你最疼爱的望儿啊,你怎么忍心看着我沦落至此?”

“是望儿啊。”

我温柔地蹲下身,看清他眼底的希望和算计,轻声说:

“你记住,从你背叛我的那一刻起,你就失去了你的母亲,这世上,再也不会有人如对待亲子般待你了。”

他目光中燃起的希望一瞬间化为齑粉,空洞绝望,整个人像被抽去了魂魄。

半晌,软绵绵地被人拉了下去。

我命人将他送去赌坊,以身偿还。

赌坊折磨人的手段有很多,相信沈望一定会自食其果。

另一边,因为沈望欠债数额巨大,即使是偌大家产的侯府都支撑不住,竟还能撑持到今日。

我暗中调查这一点,发现沈遇安果然利用宁安侯的名号,卖官鬻爵,收受贿赂。

皇帝最恨一个贪字。

而我更是一纸御状呈上,并提供给了官兵沈府密室的位置。

可令人万万没想到,还没等处置的密旨下来,他的亲生儿子,竟作出失智之举。

沈望被赌坊的逼迫下,瞎了一只眼睛,甚至跛了一只脚。

因为愤恨沈遇安不肯替他还债,争吵不下。

他狗急跳墙,竟一剑刺进了自己父亲的胸膛,又连捅数刀。

随后搜刮家中的所有银票金锭,鼠窜而出,结果还没出城,就被官府捉拿住。

而沈遇安则因为中伤至心脏,失血过多,永远倒在了血泊里。

他死在了他最疼爱的亲生儿子剑下。

我得知这个消息,沉默良久。

恍惚间映出新婚那夜,烛光下的一双新人眉眼。

沈遇安虔诚地握着我的手。

“锦书,我娶了你,只会对你一个人好,此生别无他求,若有违誓,必不得好死。”

他终究实现了昔日诺言。

虽接连胜仗,可匈奴依然虎视眈眈,危害大瑾国境安全。

我决意前往边关,和哥哥一起戍边。

这一次,是我们兄妹并肩作战。

在一个寒风瑟瑟的夜晚,我策马归来,站在草原的云杉树下,跟哥哥畅谈。

“哥哥,从前有人告诉我,女子无才便是德,这世道的女子只能相夫教子,不可能施展才华抱负,可我如今做到了。”

宋云逸摇了摇头。

“我从未这么觉得,至少锦书你绝非如此,你的征途比我更远,你天生就应奔驰在这广阔天地。”

我仰头灌了一口酒,擦去嘴角的晶莹。

“听说,太子昏懦无能,成事不足败事有余,陛下有意废掉太子,改立九公主为皇太女。”

“九公主文韬武略皆有不凡之才,是你教出的好徒儿,果然都是古今奇女子也。”

“喝酒。”

我与哥哥相视一笑,邀明月共饮。

数年过去,我在边境屡建奇功,已然是赫赫有名的女将军王,我带领的军队,被誉为不败之师。

为了奖励我,我的女儿玉姝被圣上封为柳兰郡主。

柳兰是边关的一种花,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,仍能野蛮生长。

春日里,姝儿寄来的书信中说:

“娘亲,谢谢你为我撑起的底气,我不愿成婚,亦没有人敢置喙,得以自由逍遥,敬望春安。”

她与我不同,更偏爱从商之道,有了俸禄便开始北行游历,在那些与番邦人的茶马丝绸交易中,如鱼得水。

可我们本质上又何其相同,同样都是为了追求本心,不拘一格的女子。

写完给女儿的回信,我在原野上放飞了信鸽。

望着那灵动的身影扑闪着翅膀,隐没进无垠的风中,不禁勾唇。

远方,鸢尾正盛,春山如黛草如烟。

完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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